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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新经济发展的五条措施

信息来源: 黄冈政府网  时间:2017-09-04

?????? 第一条 放宽新经济市场准入。放宽企业名称限制,支持体现新经济特点的个性用语作为企业名称的行业用语。放宽住所登记限制,允许新经济主体利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解决住所登记问题。放宽经营范围限制,鼓励新经济主体跨界融合发展。

  第二条 对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本数)且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的新经济企业、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含本数)且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4%的新经济企业、销售收入高于2亿元且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的新经济企业,经科技部门审核后按照研发投入总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三条 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黄冈市内自主创业的优秀项目奖励5万元。

  第四条 对新经济引领企业和研发机构的首席技术专家,每年给予5万元财政补贴。

  第五条 对新型职业农民创办规模化现代农业经济实体,给予最高额度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给予2年全额贴息。

  以上政策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 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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