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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八条措施

信息来源: 黄冈政府网  时间:2017-09-04

?????? 第一条 在黄冈新创业的领军型、高端型、成长型人才(团队),经认定后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8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支持。

  第二条 对“两院”院士,中央“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来黄冈创新创业的,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0万元,连续5年每年发放生活津贴5万元。

  对省“百人计划”“楚天学者计划”等省级高层次人才来黄冈创新创业的,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0万元,连续5年每年发放生活津贴3万元。

  第三条 对“两院”院士,中央“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楚天学者计划”等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黄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级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等额予以补贴。

  第四条 对招商引资企业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与企业签订工作合同满3年以上的,连续5年每年分别给予生活津贴1.2万元、0.6万元。在市区购买商品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第五条 对工业领域新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给予人才公寓、住房补贴、创新创业资助、风险投资和担保、子女享受优质教育等优惠政策。

  第六条 支持企业家成长。实施企业家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成长型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年培训企业家100名、各类高管人员200名。每年评选表彰10名优秀企业家。

  第七条 对到黄冈市内企业实习实训、就业见习的大学生按不超过3个月,每月分别给予生活补贴1000元、500元。对重点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到市内企业实习实训的,按不超过3个月,每月分别给予生活补贴2000元、1500元。同时,为实习实训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 免费为引进企业员工提供人事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服务。

  以上政策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 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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