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6-09-2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8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省政府办公厅及时予以转发,并对全省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切实落实好国办、省办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政府网站监管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本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统一监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政府网站的监管。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理顺政府网站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承担起主管主办责任。对于委托其他单位运行维护的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加强检查指导,做好内容保障工作,确保网站管理不缺位。

  二、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黄政办发﹝2016﹞50号)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建设。

  各县(市、区)要通过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本地政府网站集约化方案,并依据方案抓好工作落实。要严格政府网站关停程序,拟关停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部门网站应在9月15日前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申请关停,经审批同意后,在拟关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持续1个月以上悬挂网站关停和内容迁移去向等公告信息。在内容迁移工作未完成前,仍然要按国办考核标准坚持原站的信息更新和正常运行。

  三、完善政府网站常态巡查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政府网站日常巡查、季度抽查、外部监督机制。一是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安排值班人员每日登录网站读网,检查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是否正常,特别要认真审看重要稿件和重要信息,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情,并做好台帐记录。二是建立季度抽查机制。市政府办公室按季度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抽查,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于每季度末月20前将抽查和整改情况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建立政府网站抽查机制,及时上报抽查整改情况。三是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媒体对政府网站的监督作用。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在网站首页添加中国政府网“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对网民举报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回复、处理。完善第三方政府网站监测平台监测机制,及时发现网站存在的错误和问题,及时纠正。

  四、做好上级政府网站信息转载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要按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专栏转载国务院、省政府文件和重要信息等。

  五、加大政府网站考核问责力度

  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快建立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标准,完善政府网站考核体系,加强对全市政府网站建管工作督办检查。日常巡检工作中,市政府办公室将重点巡查被国办、省办及市政府办公室通报的问题网站,对多次出现问题且长期整改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绩效考核问责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政府网站建管职责落到实处。

  2016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 张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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