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 增设急需紧缺人才对口专业
职业(技工)院校对接食品饮料、畜禽养殖、纺织服装、建筑建材、机械电子、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新材料等我市急需紧缺人才新开办专业,经人社、教育、经信委、财政等部门认定的,给予每个专业50万元一次性补贴。
第二条 深化校企合作办学
对经认定实行新型学徒制的企业(培训机构),在学员培训合格并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后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至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对于建成“厂中校”“校中厂”的企业或学校,经人社、教育、经信、财政部门认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第三条 提高技能人才待遇
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等方面享有与高等院校毕业生同等的政策。获省级楚天名匠、首席技师、技术能手及黄冈工匠培育行动“黄冈名匠”称号人员,在黄冈企业工作的,分别给予3000元一次性奖励。
第四条 打造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
对命名为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30万元。对入选的国家、省级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国家、省资金扶持的基础上地方财政再按50%标准给予配套补贴。
对入选的“黄冈工匠”工作室,给予1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
以上政策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 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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