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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省清单序号66、市清单序号20)整改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 中共黄冈市委办公室  时间:2017-12-04

  根据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报送我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省清单序号66、市清单序号20)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之中,推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整改目标

  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环境保护考核机制、压实环境保护责任。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不动摇,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振兴崛起之路。

  三、整改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坚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严格执行《黄冈市环境保护职责规定》《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办法》和《黄冈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

  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督查机制,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黄冈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黄冈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三年行动》《黄冈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就我市环保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整改,部署开展黄冈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雷霆行动”以及“雷霆行动”升级版,已取得积极成效。

  3.将践行绿色发展作为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要求深入推进“雷霆行动”,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更大力度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深入开展生态市四级联创。

  4.7月31日召开的市委五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市建设全省区域性增长极工作,同时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必须加快绿色崛起,巩固和提升黄冈绿色生态优势,筑牢长江中游地区和大别山生态安全屏障”。

  五、下步工作打算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生态立市战略,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考核机制,压紧压实环境保护责任,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10日,共7天)向市委办公室(0713-8668020)反映。

  中共黄冈市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 吕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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