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交通秩序整治 构建良好交通环境
     

为切实优化城区道路通行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城区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余勇将于11月29日走进黄冈政府网在线访谈,就有关情况和市民关心的问题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

访谈时间: 2014年11月29日 09:00 - 11:00
主题嘉宾: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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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高晶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黄冈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高晶。 10月10日,市政府召开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出台了《黄冈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吹响了“百日行动”的号角。这次整治行动具体包含哪些对象?又会对老百姓的出行生活带来哪些影响?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余勇为大家作相关解读。余支队欢迎您! [11-29 09:08]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 余勇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高兴来到市政府门户网与网民们分享交流我们的工作。 [11-29 09:08]
          主持人 高晶 余支队,对于广大市民而言,虽然每天置身于城市交通环境,但是,对市区交通秩序现状难有一个整体的了解和认识,能简单介绍一下吗? [11-29 09:09]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 余勇 好。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黄冈城区机动车拥有量成几何倍数急剧增加,仅黄冈城区登记上牌各类机动车就达到了5.6万辆,城区无牌摩托车、电动车数量超过了6万辆。但是,城区还有很大一部分交通参与者文明守法出行观念淡薄,车辆乱停乱放、占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灯越线、违反禁行禁鸣规定等违法违规现象非常突出,非机动车、行人无序通行等现象比比皆是,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今年,黄冈城区发生各类交通事故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7.5%,特别是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事故大幅度增加,上升了16.3%,占全部事故总量的70%以上。相当一部分摩托车、电动车车主,为低收入人群或进城务工农民,自身经济基础差,预防风险意识差,抗风险能力弱,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善后处置异常困难,导致产生大量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直接影响了黄冈和谐稳定。 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优化交通组织,构建良好的交通环境,对于保证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提升黄冈城市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1-29 09:09]
          主持人 高晶 刚才余支队提到几组数据,城区登记的机动车5.6万辆;无牌摩托车、电动车数量超过了6万辆;各类交通事故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7.5%,看来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势在必行,那么此次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的重点包括哪些方面? [11-29 09:10]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 余勇 主要包含三个方面:(1)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城区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2)加强城市公交、出租车的管理,为市民提供安全、文明、舒适、便捷的公交服务。(3)加强各类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监管,促进停车设施规划科学、设置合理,车辆停放有序。 [11-29 09:10]
          主持人 高晶 您刚才提到了两个专业术语——动态交通秩序管理和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可能大多数网民对于这两个专业术语不是很了解,您能简单地解释下吗? [11-29 09:11]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 余勇 通俗的讲动态交通秩序管理就是指车辆行驶秩序管理,静态交通秩序管理指的是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这次综合整治在动态交通秩序管理方面主要有六大类:一是规范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二是查处“货麻”违规上路行驶,取缔无牌无照“货麻”。三是查处大货车、拖拉机、畜力车在城区限行区通行的违法行为。四是查处无牌无证四轮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行为。五是查纠非机动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随意横穿等违法行为。六是查纠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道和人行横道线、不按信号灯指示行走等违法行为。 根据城区交通实际,在动态交通秩序整治方面,以规范摩托车、电动车秩序为重点。具体主要是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驾驶、乘座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分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静态交通秩序管理方面,实行“疏”“堵”并举。自2011年“城管会战”以来,我们在市区主次干道设置小车停车点121个,施划泊车位2074个。综合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又增设了192个停车泊位,采取了电子警察拍照处罚,共下达了车辆违停通知单731份,发放《温馨提示》4000份,提升了车辆驾驶员的城市意识,为规范静态交通秩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增加市区停车泊位,增设停车标志标识;加大违停“贴单”处罚力度,对部分路段的泊位实行有偿停车,引导机动车辆规范停放。 [11-29 09:11]
          主持人 高晶 谢谢余支队的解答。网友得知余支队将作客政府网在线访谈的消息后,有许多问题想向余队咨询,那么我们来看看在线互动平台上网友们都有那些问题。名叫“小星星”的网友反映,在上班回家的途中经常看到路边查扣了很多违规摩托车,他问我们余支队,摩托车上路行驶到底需要办理哪些相关手续呢? [11-29 09:13]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 余勇 摩托车是一种机动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摩托车上路行驶,需要办理以下几项手续:一是摩托车必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车辆号牌,并按期年检;二是驾驶人必须要有准许驾驶摩托车的的驾驶证;三是必须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交强险;四是驾驶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五是驾驶摩托车不能超员载人,乘员也必须戴头盔。 [11-29 09:13]
          主持人 高晶 很多市民对办理相关手续和证件不是很熟悉,请您介绍一下办理摩托车号牌和驾照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11-29 09:13]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 余勇 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号牌)有必须的前提条件:所购买的摩托车厂牌型号在国家公告之内。符合规定的,办理时一般需提下列手续: (1)车辆来历凭证(购车发票或调拨、转让证明等)。 (2)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3)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的副联。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第三联原件。 办理地点: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路口镇花园村);除此之外,我们还在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办公区设置了办牌点。 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必须年满18周岁,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4.9以上,无红绿色盲,听力正常,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身体无运动功能障碍。并且不得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符合规定的,办理时一般需提交的手续和程序: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6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 (3)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4)提供身体条件证明; (5)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当日即可领取驾驶证。 办理地点: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考试中心(团黄路禹王办事处汪家冲村)和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办公区。 [11-29 09:14]
          主持人 高晶 这里有一位名叫“尘埃”的网友问,他有小车驾驶证,能否驾驶摩托车? [11-29 09:15]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 余勇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小车驾驶和摩托车驾驶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准驾类型,仅持有小车驾驶证不能驾驶摩托车,如需驾驶摩托车,必须要增加摩托车的准驾车型方可驾驶。 [11-29 09:15]
          主持人 高晶 电动车作为新能源交通工具,轻便快捷,受到很多市民的喜欢。我们看到,在这次《整治方案》中,电动自行车也被纳入了整治范围内。能就此介绍一下具体的整治方案吗?前段时间网上有消息称,武汉对电动车已经实行上牌上路制度,不少市民对此比较关心,那么在咱们黄冈市区选择驾驶电动车出门的话,需要办理哪些相关手续? [11-29 09:15]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 余勇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登记制度。准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符合国家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符合国家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不予登记。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据此,我们正在做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管理(办理号牌)的相关准备工作,拟于近期启动对城区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管理(办理号牌)工作。 另外,我们正在赤壁大道和黄州大道施划摩托车、电动车专用车道标线,完善相关指示标志牌。对路口标线进行必要的改造,设置摩托车、电动车等侯区和通行区。实行摩托车、电动车在专用车道内行驶。 [11-29 09:16]
          主持人 高晶 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是个系统工程,我们有哪些措施呢? [11-29 09:20]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 余勇 主要采取以下几项举措:一是部门协同联动。根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能,整治工作由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交通运输部门,工商、质监、法制、广电、报社等部门协调配合,黄州区、开发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共同做好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二是广泛宣传。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整治声势,设置相关标志,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家喻户晓。 三是开展联合整治。规范摩托车通行秩序,对逆行、闯红灯、超宽、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打击一批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一批交通安全隐患。 四是组织集中行动。交警支队每天都安排有专班开展摩托车通行秩序整治集中行动,采取多部门联合行动的方式,组织各部门参加,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常态。 借这次机会,我想特别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的是,驾乘摩托车为什么要戴头盔?因为万一发生事故,可以很好的保护头部。为什么不能超速、不能闯红灯、不能逆行、不能酒后驾驶?因为这些行为都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为什么要购买交强险?因为万一发生事故,就有了治疗和财产损失赔付保障。 [11-29 09:21]
          主持人 高晶 “百日行动”只是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一个形式,最终落脚点还是在长效管理和常态管理。“交通秩序靠大家,文明出行你我他”,构建城市文明交通,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是根本。那么,我们将在培养市民安全意识方面做那些努力? [11-29 09:22]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 余勇 整治交通秩序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任务就是要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要让整治行动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这一点非常关键。我们计划把市民安全意识教育作为文明市民教育的一个内容,免费提供文明市民教育读本8万册,向公众发放宣传单10万份;充分利用网格管理中心的阵地作用,开展市民教育培训,将交通法规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单位、进校园、进家庭;通过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教育等活动,把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到一个较高水平。 我们要通过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优化交通组织,严格道路交通执法管理,最终促使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文明素质明显提高,营造出安全、畅通、便民、有序的城区交通形象。 这里也要提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是一项严肃的执法行为,任何抗拒或阻挠执法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对于情节轻微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于暴力抗法,聚众闹事构成犯罪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监督我们的工作,同时,也请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宣传文明交通出行风尚,倡导广大市民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 [11-29 09:23]
          主持人 高晶 道路安全畅通是每一名市民的心愿。良好的交通环境要靠我们共同创造。文明的城市呼唤文明的交通参与者,让我们大家都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中,警民携手为营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创建和谐美丽的新黄州而共同努力! 再次感谢余支队作客今天的访谈,谢谢您。 [11-29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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