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启动创业补贴申报工作

信息来源: 黄冈日报  时间:2017-09-22

  9月10日,根据创业扶持政策规定,市直2017年度创业大学生和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报工作启动。

  市直创业大学生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的条件为,须持有市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在市直16个社区创业(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并初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均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金额为5000元(小型微型企业、合伙企业仅限法人)。

  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的条件为,须持有市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底,依法注册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且在黄冈城区从事个体或合伙经营并自主创业成功的市直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金额为2000元(合伙企业仅限法人)。

  符合申报条件的市直创业大学生和就业困难人员从现在起至9月30日止,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到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创业扶持窗口提出申请。(张银松 陈朝辉)


责任编辑: 彭君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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