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 时间:2017-08-04

          2016年11月26日12月26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4月14日向湖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黄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刘雪荣书记、刘美频市长任双组长,10位市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等26个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黄冈高新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坚持问题、责任、目标三个导向,研究制定并印发了《黄冈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增强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与推进黄冈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雷霆行动”结合起来,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为黄冈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目标任务是:(一)分类整改。对于中央环保督察明确指出的黄冈环境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坚决彻底整改到位;对于反馈中指出的共性问题,坚持主动认领,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制定计划、限时整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完成一项办结一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全部整改到位。(二)清单管理。对照《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清单》列出的84个具体问题,逐项梳理,对号认领,梳理出我市需要整改落实共35个问题。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原则,制订《黄冈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实行一个问题制订一套整改方案、明确一名责任领导和一个牵头部门、一抓到底。对35个整改具体问题,按照短时间内能整改到位、需分阶段整改、需长期坚持整改等三种类型,由市直牵头部门逐一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由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在完成问题整改工作目标任务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点面结合,全面查找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了8个大类25个方面主要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为突出位置。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县两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明确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完善差异化的科学发展考核评价制度,增加生态环境考核指标权重。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突出资金安排重点,集中财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撬动社会资金投入污染治理与生态建设,增加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来源。二是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严把项目准入门槛。制订并出台《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严格控制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控制长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周边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严格审批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开展淘汰落后产能、打击“地条钢”等专项整治。加强对涉钢企业和已退出产能企业的梳理排查和监管巡查,防止违法生产行为死灰复燃。实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稳步发展水电,提高清洁能源的规模和比重。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54%以内,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完成国家、省下达的任务。三是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工业废气治理。加快推进火电、水泥、陶瓷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升级工程,到2020年底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推进集中供热、“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底全部淘汰黄冈市区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加强各类扬尘整治。实施重大扬尘源清单动态更新和在线监控管理,落实扬尘污染控制属地责任。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划定机动车限制行驶的区域,设置限行标志,到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市范围内的黄标车,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完成全市所有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整治。四是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工业废水治理。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到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提高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率。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到2017年底前全面启动市区和县(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无害化;全面完成乡镇(街办)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18年底前建成投产。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全面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三区”划定。到2017年底前完成确需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关闭或搬迁。到2020年底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80%。开展化肥和农药使用减量行动,到2020年底前全市肥料、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实施《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建成运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控体系,推进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全面启动退垸还湖工作,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以治污水、防洪水、通下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为主要内容的“治水革命”,推进“六水同治”。五是全面启动土壤污染防治,着力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改造或关闭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完善现有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和防渗、防扬散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建立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机制,到2020年底前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建立全市涉重金属园区(集聚区)清单,并分类实施综合整治,到2020年底前全市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0%。六是严守生态红线,坚持不懈推进生态建设与保护。严守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在依法划定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基础上,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确保生态空间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开展规范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全面整治。加快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全面推进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积极推进矿区土地复垦。从2017年起,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对尾矿坝坝体、尾矿库排洪、排渗设施、尾矿库滩面等隐患进行治理和闭库治理。抓好重大生态工程。实施湿地和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强化自然保护区及一二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重点区域保护与生态修复,重点开展龙感湖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七是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156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回头看”,巩固和发展问题整改成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环保大检查进行“回头看”,对各类突出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并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坚决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鼓励举报等措施,保持严管高压态势。综合运用按日计罚、限产限排、停产整治、停业关闭、查封扣押、行政拘留、信用惩戒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科学有效地配置使用好环保机构编制资源,理顺和健全开发区(园区)和各类生态功能区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市县环保机构管理体制和环境监测管理体制,规范和加强环保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要求,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保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

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黄冈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案件查办组、整改督导组和宣传报道组四个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全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相应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形成全市上下高位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的问题,以及其他损害生态环境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和党纪政纪责任;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同时,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对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情况整改工作中,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或拒不整改、问题仍然突出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整改方案,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四是严格督导检查。按照《关于建立月调度、月通报、月督办工作机制 全面推进我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实行挂牌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五是加强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黄冈市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引领,认真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以鲜明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格的标准,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坚决做到全整改、真整改、实整改。以此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补齐黄冈生态建设短板,不断推进美丽黄冈建设迈上新台阶,为黄冈蓝天长驻、青山长在、碧水长流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 黄冈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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