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园林城市

信息来源: 黄冈政府网  时间:2017-08-18

  2016年1月18日,我市被国家住建部正式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2011年我市被评为省级园林城市后,市委市政府正式启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大力实施园林绿化建设,高品位规划建绿,大手笔造绿添绿,大力度改善人居环境。我市以“增绿量,提品质”为主线,以道路、公园、游园、庭院绿化为重要着力点,采取改造增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补绿等措施大力造绿、添绿。据统计,近年来,市政府投入绿化建设资金12.68亿元,建成区绿地总面积达1050.7公顷,绿地率31.82%,绿化覆盖率36.51%,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87平方米,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大幅提升。

  2015年,我市顺利通过住建部专家组现场核查、住建部专家评审会评审、公示等环节,近日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圆满实现新一轮“四城联创”首创必胜目标。

  “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由国务院授权住建部统一颁布,是国家评价城市园林绿化水平的最高荣誉,每两年评选一次。

  1月25日,市园林局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个荣誉来之不易!下一步将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我市人居生态环境建设。

责任编辑: 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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