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6-08-1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3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整体工作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共享技术平台,建设子站、栏目、频道等方式,推进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向本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迁移,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向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迁移,力争3-5年内形成全市统一共享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大力推进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增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能力、公共服务能力、信息共享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全市政府网站工作水平提升。

  二、基本原则

  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遵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推进、整合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相关要求和绩效评估标准,市政府编制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总体规划,市县两级政府办公室分别负责组织本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市政府网站按照先向县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迁移,再向市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集中的顺序,分层推进。大力整合网站信息资源,促进政务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健全网站安全技术支撑体系,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安全防护等级,完善网站安全预警和重大安全事件处置机制。

  三、集约化建设的范围

  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对象为,我市在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中,被纳入普查范围的政府网站。因特殊需要,需保留独立网站的,须向本级政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市政府办公室同意。

  四、集约化建设的内容

  (一)统一网站平台。市县两级政府所辖部门已建网站的,统一向本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迁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已建网站的,统一向上一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迁移,目前无政府网站的单位,一律不得再单独建网站,统一在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上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用3-5年的时间,逐步将各县(市、区)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向市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集中,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

  (二)统一功能设置。各地按照国办、省办相关要求和绩效评估标准,结合本地实际,为本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上建立的子站、栏目、频道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确保集约化的单位政务公开有窗口、互动交流有渠道、便民服务有载体。页面设计应简洁、大方、明了,方便社会公众查阅、浏览。

  (三)统一业务流程。市县两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集中建立统一的账号权限管理、信息发布流程、保密审核机制和网上诉求受理机制。技术平台对集约化单位的日常信息更新、诉求回应、办事服务等业务进行实时监测。

  (四)推进一站式服务。市县两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通过设置页面或频道,采用超链、嵌套、接口等形式汇聚部门办事服务业务,建立网上办事大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实施步骤

  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第一阶段,方案编制。

  2016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本地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编制工作,于8月31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同时递交拟保留独立网站的申请。各地集约化建设方案应及时通过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第二阶段,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向上一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迁移、县政府部门网站向本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迁移。

  1. 申请关停。2016年9月15日前,拟关停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部门网站应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申请关停,经审批同意后,在拟关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悬挂网站关停和内容迁移去向等公告信息。

  2.实施迁移。2016年9-11月,各县(市、区)政府完成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必要的改造升级和集约化对象网站的迁移工作,注销关停网站注册标识、证书信息(如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标识、公安机关网站备案编号等)和原域名。

  3. 组织验收。2016年12月份,各县(市、区)对本地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地关停和迁移工作进行达标验收。

  (三)第三阶段,市政府部门网站向市政府网站技术平台迁移。

  1. 申请关停。2017年3月15日前完成市本级政府部门网站的关停申请工作。

  2. 实施迁移。2017年6月15日前完成迁移和注销关停手续。

  3. 组织验收。2017年7月份,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对市直部门网站关停和迁移工作进行达标验收。

  (四)第四阶段,县(市、区)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向市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集中。

  2019年1月-2021年12月,完成县(市、区)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向市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集中的工作,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对做好政府网站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电子政务办作为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牵头单位,要树立“互联网+政务”思维、创新思维,抓好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和督办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集约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保证集约化工作顺利实施。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结合各地实际科学编制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采取过硬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抓紧建立与网站集约化运行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网站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网站内容管理规范,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强化信息安全审核。明确政府门户网站与单位子站、栏目、频道的责任边界,理顺外包服务关系。建立网站运行日常监测制度,完善网站绩效评估和第三方监测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媒体对政府网站的监督作用。

  (三)抓好运维保障。一是要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互动交流、便民服务等工作。二是明确信息内容提供的责任。严格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三是要加强网站技术平台安全管理。要落实平台账号、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接口安全、代码调整、程序开发等管理责任,定期对网站技术平台安全性进行检测、评估、修补和加固,确保平台安全稳定。四是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明确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政府网站技术平台运维的工作机构、专门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各级财政要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运作的新模式,调整经费保障方式,将各地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的安全、高效运行作为保障重点,同时兼顾各部门信息采编、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回应关切等工作的经费需要。

  (四)加强监督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快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考核标准,加强对集约化进展的督办检查。对于行动迟缓、拖延推诿,未按统一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地方和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对于不按统一部署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导致网站建管不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予以行政问责。

                2016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 张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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