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信息来源: 市科技局  时间:2016-06-15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市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子项名称
职权类型□行政备案?□行政服务?□行政征用?□审核转报?√专项资金?□内部审批?
行使主体黄冈市科学技术局
职权依据【规范性文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在启动项目申请工作前,应根据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发布项目指南或优先领域,并依据计划的性质、宗旨和功能定位,明确申请项目的选择范围、领域、性质、规模、目标方向等,确定项目申报的时间、渠道、方式。
【规范性文件】《湖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
第九条?省科技厅负责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项目管理。提出年度项目计划;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省财政厅监督检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规范性文件】《黄冈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共同管理,按照职能各负其责,协调配合。
受理范围及条件【规范性文件】《黄冈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持对象为黄冈市本级管辖及在黄州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第六条??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实行项目经费补助方式。根据项目类型、规模等,给予项目申报单位一定额度的资助,用于对共性技术和关键性技术研发的经费支持。
第九条??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包括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经费以及项目管理费。
第十条??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科技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需提交的材料
1.黄冈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需提供的附件材料清单。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特别程序及期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职权运行流程公告-受理--组织评审-审定-公示
责任事项1.?通知责任:公开发布组织申报年度黄冈市科技项目的通知;
2.?受理责任:各业务科室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予以受理,并进行初审,材料不齐全的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不得无故拒绝受理;
3.?评审责任: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4.?审定责任: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商财政局有关领导予以审定确认并向社会公告;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1.《黄冈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市科技局提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并同时通过市科技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组织项目征集,采取网上和书面申报并行。项目申报材料由市科技局负责受理。
2.《黄冈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项目评审与批准:
①项目初审。由市科技局组织合规性初审,市财政局配合进行相关经济、财务指标审核。
②项目评审。市科技局建立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组成专家评审组,实行专家网上评审。市科技局进行项目的合规性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
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市科技局会商市财政局提出项目安排及资金计划,报市政府审定批准后联合行文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3.同2;
4.同2。
职责边界【规范性文件】《黄冈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共同管理,按照职能各负其责,协调配合。
(一)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主要职责:
1、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新的要求,会同市科技局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办理指标下达和资金拨付手续。
3、审核项目的预期经济指标和相关财务资料。
4、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会同市科技局组织对重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绩效考评。
(二)市科技局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主要职责:
1、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发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的年度项目指南。
2、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论证。
3、编制市专项资金年度计划。
4、配合市财政局监督检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组织项目结题验收。
承办机构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
咨询方式综合计划科? 0713-8611982??
监督投诉方式办公室? 0713-83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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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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