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评价(鉴定)

信息来源: 市科技局  时间:2016-06-15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科技成果评价(鉴定)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黄冈市科学技术局
职权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修订)
第八条??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管理、指导和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规范性文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1994年10月26日国家科委令第19号发布)
第九条??鉴定由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组织鉴定单位)负责组织。必要时可以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有关单位(以下简称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
【规范性文件】《科学技术评价办法》(国科发基字〔2003〕308号)
第六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科学技术评价活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八条第二款??各级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跨领域的评价专家库共享机制。
第五十九条?各级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管理科学技术活动职责的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修改、完善或制定本部门、本地区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机构、人员及成果等科学技术评价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现行有关评价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中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予修改?。
确认形式□确定√认定(认证)?□证明?□登记??√鉴定?□其他
受理范围及条件受理范围:
凡在市内的单位或个人研究开发,或属我市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与省外合作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均可进行评价。

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为科技成果完成单位;
2.申请鉴定项目要求项目已完成、不存在权属争议且技术资料齐全
需提供的材料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①研究成果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②由主管业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③研究成果是任务下达单位的科技项目,由任务下达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计划项目任务或合同书
3.工作报告(包括:项目名称、任务来源、研究起止年限、完成单位及参加人员、任务要求及完成任务情况、工作过程、经费支出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改进意见等)
4.研究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成果鉴定用,包括:成果名称、摘要、立项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结论、技术关键与创新点等);技术报告(应用技术成果鉴定用,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点、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先进技术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5.科技查新报告(成果达国际水平的需同时进行国内外查新,且查新后6个月内必须完成成果鉴定,否则需要重新查新。科技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有资格开展检索任务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检索材料和查新报告。)
6.测试分析报告(含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或检测报告(国家认定的具有“量认(国)字号”cMA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7.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8.用户使用情况报告(两家以上)
9.专利授权证明
10.标准、工法、软件著作权、行业准入及新品种认定证明等
11.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证明。
12.发表的论文及论著或其它技术资料
13.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具备的其他文件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特别程序及期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职权运行流程通知-受理-组织评审-审定-公示
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组织评审责任:审核推荐意见和有关材料,符合要求的,组织专家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评价。?
3.审定责任:依据专家评价意见,作出鉴定决定。
4.公示责任:鉴定通过的,办法证书并公示。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1.【规范性文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1994年10月26日国家科委令第19号发布)第十九条??组织鉴定单位应当在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明确是否受理鉴定申请,并作出答复。对符合鉴定条件的,应当批准并通知申请鉴定单位。对不符合鉴定条件的,不予受理。对特别重大的科技成果,受理申请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可以报请上一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组织鉴定。
2.【规范性文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1994年10月26日国家科委令第19号发布)第二十一条?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在确定的鉴定日期前十天,将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技术资料送达承担鉴定任务的专家。
3.【规范性文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1994年10月26日国家科委令第19号发布)第二十二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在收到技术资料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准备鉴定意见。
4.【规范性文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1994年10月26日国家科委令第19号发布)第二十六条?经鉴定通过的科技成果,由组织鉴定单位颁发《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职责边界

责任分工??????????????????????????????????????????????????????????????????????????????????????????????????????????????????????????????????????????????????????????????????????????

  1. 市级:负责通知并受理申报材料,审核、组织评审、公示公告。??2.县级:负责通知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审核并报送市科技局。???????

承办机构市科技局成果科
咨询方式成果科? 0713-8385695?
监督投诉方式办公室? 0713-8353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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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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