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信息来源: 黄冈政府网  时间:2015-07-07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包括四个方面:提升加工制造业水平。壮大纺织服装产业,积极发展医用、汽车用、建筑和过滤材料等产业用纺织品;培育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着力发展机械钢构、医药化工、建材、高效节能装备等产业集群;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高技术产业孵化基地;加大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力度;鼓励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完善公共安全服务体系,支持在黄冈建设区域性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和安全生产监管技术支撑中心示范基地。 大力发展旅游业。统筹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合力打造大别山核心旅游品牌,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建设全国著名旅游目的地;加大对革命旧居旧址保护和修缮力度,推动黄冈等地加强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打造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支持英山、罗田等资源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贫困地区积极发展特色旅游业;促进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发展;深入挖掘特色文化资源,推进旅游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加快发展金融、商贸流通、新兴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发挥区位独特、劳动力资源丰富等优势,健全产业转移承接推进机制,加快承接沿海地区和周边大城市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装备制造业和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吸引关联产业入驻发展,形成一批规模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整合提升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完善产业配套条件,打造产业转移承接平台,促进企业集中布局;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环境影响评价以及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等,严禁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高污染产能转入。

责任编辑: 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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