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研究】黄冈地方戏曲剧种现状调研报告

信息来源: 市文广局  时间:2015-11-27

  黄冈市是戏曲大市,戏曲文化历史悠久,种类繁多,在数千年的历史文化发展进程中,地处长江中下游的黄冈,海洋文化与内陆文化水乳交融,中原文化和南方文化交相辉映。孕育沉淀出极具黄冈地方特色的戏曲剧种。他们中既有被国家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中国五大剧种之一的黄梅戏,也有被湖北省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东腔戏、东路花鼓戏、文曲戏、采茶戏,此外源于黄冈,扬名全国的京剧、楚剧、汉剧在黄冈也得到了很好的继承和光大。这些绚丽多姿、璀璨夺目戏曲剧种。是黄冈劳动人民和无数戏曲艺人的辛勤劳动成果,是黄冈宝贵的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的共同财富。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多种文化艺术形式的丰富发展,影视传媒的高度发达普及,曾经辉煌一时的传统戏曲受到了极大冲击,发展跌入低谷,一些稀有剧种甚至到了濒临灭绝地步。通过对黄冈地方剧种的现状调查,我们对剧种分布、剧团现状、剧目生产、保护传承和市场状况作出客观分析,以期为黄冈的地方剧种保护发展提供客观依据。


  一、黄冈地方戏曲现状

  (一)剧种发展现状

  黄冈目前共有7个剧种,主要以黄梅戏为主、另有楚剧、汉剧、东腔戏、东路子花鼓戏、武穴文曲戏和英山采茶戏等。其中黄梅戏在2006年和2007年分别被列入国家和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东腔戏、东路花鼓戏于2007年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文曲戏、英山采茶戏于2009年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黄梅戏又名黄梅采茶戏、黄梅调、黄梅腔等。起源、形成于鄂东的黄梅、蕲春、英山、武穴、罗田一带;唱腔以抒情见长,韵味丰醇,优美动听。著名演员有杨俊、张辉等。代表剧目有《天仙配》、《打猪草》、《双下山》及近年来新创作的《李四光》、《东坡 》等。

  东腔戏发源于黄冈罗田县,当地歌风盛行,砍柴、放牛、采茶、摘桑、插秧、薅田等山野田畈皆有歌唱,由此便产生了最具地域特色的“哦呵腔”、畈腔、采茶调等,东腔戏就是在此基础上发展形成的。东腔戏不用丝弦,只有打击乐和吹奏乐伴奏,一人唱,多人和,台前唱,台后和,吐词用罗田方言。代表人物有黄继清(罗田白庙河人,生于咸丰年间1851年)、黄大结子、黄二结子(黄继清之子)、余八(外号余八相公,罗田胜利廖家坳人,生于咸丰1861年)。

  东路花鼓戏早期名曰“迓戏”,俗称“哦呵腔”,剧种起源于鄂东,形成于嘉庆末年,距今已有一百七十余年的历史。主要流行于麻城、罗田、红安、浠水、黄冈一带,主要特色是一人领唱,众人帮和,锣鼓伴奏,唱腔高亢委婉、表演形象逼真、伴奏别具一格。主要代表人物有戴桂亭、吴元凯、郭成福、夏立松、曾美玲、蔡勤、陈顺银等、代表剧目有《扯伞》、《井台会》、《麻城凤儿》、《麻姑》等。

  文曲戏是在明代流传下来的“俗曲”和民歌小调基础上逐步形成起来的。流行于赣、鄂、皖三省边界,以其清新婉约而引人入胜。其前身是“坐唱”。其唱腔格式为七字句或十字句。文曲戏的伴奏乐器主要有文词高胡、二胡、琵琶三大件,另加笛子、三弦等其它乐器。其代表人物有代艳芳、徐善坚、范国清、朱宏声等,代表剧目有《苏文表借衣》、《云楼会》、《游龙戏凤》、《苏文表赶考》等。

  上述7个剧种中,有些剧种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并且仍然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如黄梅戏,楚剧,有的剧种因为受地方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正面临衰亡的危机。


  1.保护良好、发展稳定的剧种

  目前黄梅戏、楚剧是发展较稳定的剧种。第一、黄梅戏和楚剧是黄冈较大的两个剧种,群众基础较好,影响力较大,流传范围较广。第二、这两个剧种都有自己的专业剧团,业余剧团也不在少数,据统计、黄冈黄梅戏专业剧团有5家,分布5个县市区,并且有60多家业余剧团也常年活跃在乡间。专业的楚剧团有2家。第三、这两个剧种的剧团具有较强的艺术和技术力量,剧种的艺术形态,如:剧目、音乐声腔、表演形态上保留较完整, 特别是在传承的同时,也具备了较强的创新及发展潜力。如:黄梅戏《李四光》、《东坡》在声腔设计、表演形式上进行了革新,很好的适应了市场需求,楚歌剧《闻一多》更是将楚剧和歌剧很好融合在一起,使楚剧这个古老的剧种焕发新颜。第四、这些剧种的剧团由于受众面大,常年活跃在演出市场上,既在演出中得到了锤炼,适应了市场,而且为老百姓送戏下乡,收到群众欢迎。第五、作为黄冈两大剧种,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扶持。


  2.濒危剧种

  受地方经济条件限制、及受众面过小、市场狭窄等原因影响,有些剧种已经到了衰亡的地步,如:东路子花鼓戏、文曲戏、东腔戏等这三个剧种都具有悠久的历史,但受众面过小、演出市场狭窄,已经处于萎缩状态,文曲戏和东腔戏流行于武穴和罗田一带,过去由于政府对黄梅戏等剧种高度重视扶持,武穴和罗田的两个专业院团都是黄梅戏剧团,麻城东路子花鼓戏剧团却是一个剧团两块牌子,既唱花鼓戏,也唱黄梅戏。加上创作人员极度匮乏,剧目、剧本的创作几乎停止,所以以上三个剧种一直得不到较好发展,但2007年以后,这三个剧种先后被列入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乘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东风,这种局面得到一定扭转、麻城市、武穴市、罗田县对原剧团进行了改革,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或者改为了研究院,新机构承担了演出和研究、传承、保护的职能。


  (二)院团发展现状

  黄冈目前共有专业戏剧院团9个,其中黄梅戏剧团5个,分别是湖北省黄梅戏剧院、黄梅县黄梅戏剧院、蕲春县黄梅戏剧团、英山县黄梅戏剧团、罗田县黄梅戏剧团。楚剧团2个,分别是浠水县楚剧团、红安县楚剧团。东路花鼓戏剧团1个,为麻城市东路花鼓戏剧团。文曲戏剧团1个,为武穴市文曲戏剧团。全部为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从业人员631人,其中正高职称6人,副高职称51人,中级职称186人,初级职称226人。2011年全年送戏下乡演出2728场,收入544.03万元,受惠人数430.70万。这几年在,党委政府重视和财政、文化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院团相继建立了多功能排练厅,购置了更为先进的灯光,音响设备,使院团充满了生机,成为专业齐全、队伍年轻、设备先进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此外还有民营艺术团体100余家常年活跃在基层,为老百姓送戏下乡。


  1.市级院团

  黄冈市市级院团一家、即湖北省黄梅戏剧院,文化体制改革后,组建更名为湖北省黄梅戏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湖北省黄梅戏剧院是1989年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把黄梅戏请回娘家”而组建的专业黄梅戏院团,定编人数为98人,正高职称4人,副高职称15人,中级职称25人。全年收入420万元,剧院固定资产总值740万元,09年由市政府出资460万元,实行全员参保,完成劳动人事、分配和社会保障三项制度改革。并且市政府对省黄梅戏剧院的补贴由过去的15万增加到50万,对重点剧目的生产也给予了数目不等的经费。该院始终坚持“抓创作、抓精品、出人出戏出风格”指导思想,建院以来先后创作演出了黄梅戏电影《血泪恩仇录》,黄梅戏电视连续剧《貂蝉》,黄梅戏《双下山》、《未了情》、《不倒的门楼》、《冬去春又回》、《和氏璧》、《风花雪月》、《李四光》、《东坡》等优秀剧目;改编上演黄梅戏《天仙配》、《女驸马》、《梁祝》、《红罗帕》、《梨花情》、《春江月》、《红丝错》等优秀传统剧目。《血泪恩仇录》填补湖北戏曲电影片空白,《貂蝉》获全国电视剧“飞天奖”,《双下山》在第二届全国黄梅戏艺术节获大奖,《未了情》参加第五届中国艺术节获“文华新剧目奖”、“文华导演奖”、“文华音乐奖”、“文华表演奖”,《冬去春又来》、《风花雪月》、《和氏璧》和《李四光》获湖北省黄梅戏艺术节多项大奖。2011年剧院经过改制组建了湖北省黄梅戏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湖北省黄梅戏剧院有限责任公司、黄冈市黄梅戏大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黄梅戏文化产业发展中心、黄冈市演出公司四家子公司组成。走上新的发展道路。


  2.县市区院团

  县市区院团共有8家,承担着上山下乡和政府指令性演出任务,在历次省级戏剧汇演、中青年演员比赛,楚天文华奖中都取得了不错成绩,每年的上山下乡和文化惠民演出都名列省级前列,得到省文化厅表彰。对院团发展,地方政府也给予了积极支持,从1999年起,各地剧院团每年演出超过150场次,每多演一场由各地方财政补贴600元。从2010年起,各文艺院团开展“文化惠民,免费送戏”活动,完成活动任务的,给予一定演出补贴和奖励。此外各地财政对剧院退休人员实行了财政全额供给,对退养人员采取财政单列政策,解除艺术人才的后顾之忧。

  由于黄冈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拨款少,市场比较低迷,县级剧团生存还比较困难。在过去的事业单位体制下,差额拨款必须依靠商业演出和其他收入补足差额部分,年平均演出在200场左右,生存压力和高强度演出致使院团没有过多精力财力投入到戏剧精品的打造。同时导致人才大量外流,使院团逐渐边缘化,草台化,失去了艺术创新生产能力。2011年8家院团在政府指导下进行了改革,浠水、蕲春2家院团按照企业形式进行了改制,走上了市场化道路,英山、罗田、武穴、黄梅、麻城、红安5家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院团整体划转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或者研究院,成为公益性单位。这对于剧种保护和剧团发展都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剧目生产情况

  黄冈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二为”方向,深入基层、心系人民,创作上演了一大批反映改革发展和人民心声的舞台艺术精品,在全国、全省产生了重大影响。黄梅县黄梅戏剧院创作上演的黄梅戏《奴才大青天》,获得湖北省第六届黄梅戏艺术节金奖和第五届中国黄梅戏艺术节“金黄梅”奖、湖北省“五个一工程”优秀奖;武穴市文曲戏剧团创作上演的《草鞋老太爷》获第九届楚天文华剧目奖;麻城市东路花鼓戏剧团创作上演的东路花鼓戏《麻城凤儿》获“屈原文艺奖”舞台艺术优秀奖;省黄梅戏剧院创作上演的黄梅戏《未了情》获文华新剧目奖,《李四光》获第九届楚天文华剧目奖。特别是黄梅戏《李四光》、《东坡》、《思凡》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国家大剧院、长安大剧院和中央党校成功演出,极大提高了湖北黄梅戏的声誉和影响。全市国有院团文艺工作者,每年坚持为基层演出2000多场次,深受广大群众欢迎。为了扩大湖北黄梅戏影响,黄冈市政府与湖北省文化厅联合举办了七届黄梅戏艺术节,推出了新人、新作,涌现了一批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和精品佳作,其中张辉荣获“中国戏剧梅花奖”,张敏、蔡庆、谢思琴等获得“湖北省戏曲牡丹奖”。


  (四)戏曲人才培养

  为了发展黄冈戏曲,一方面建立黄梅戏艺人传承制度,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扶持一批县市级剧团,命名一批戏曲传承人,扩大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一方面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如省黄梅戏剧院的张辉、谢思琴等,为他们的发展做好规划、争取政策、营造氛围。此外狠抓艺术教育,通过与专业院校合作的方式,培养人才,充实后备力量。全市通过自己培养,送出去培养等方法共培养了8批共240余学员。经过正规化、专业化的严格训练,学员进步快,成才率高,除少数学员外,大部学员毕业后充实到各黄梅戏院团,担任主要演出任务,成为各院团的中坚力量。


  二、黄冈戏曲发展存在的问题

  在以上调查报告中,我们考察描述的重点是剧种,剧团,艺术生产等情况,可以看出,大的剧种有长足的发展,一般性剧种也得到了一定的保护和扶持。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可以明显看到存在的不足,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具体如下:

  (一)剧种、剧团发展不平衡。剧种、剧团的发展更多的受到地方经济、政府重视等因素影响,大的剧种往往占据着一定优势,剧团相对发展也更好一点,小剧种往往得不到重视,发展前景堪忧。虽然经过院团改革,成立了保护传承中心,但在人员编制、资金落实上仍然不到位,影响了剧种,剧团发展。

  (二)剧团建设意识较薄弱。院团被推上市场后,更多的追求市场价值,有了生存意识,却忽视了院团的建设发展意识,在演员梯队的培养,艺术价值追求上缺乏意识,追求短期效益,缺乏长期可发展计划,此外在硬件建设上,由于资金问题,许多院团没有排练场地,大大制约了发展。

  (三)剧目生产欠缺。艺术生产方向上,由于近年来,艺术节会众多,政府对剧目的精品化要求越来越高,以及争取奖项目的性太强等问题导致艺术生产两级分化,剧目投入越来越大,服装、舞美、灯光等声光电追求越来越豪华,导致对剧目外部包装片面追求,反而忽视了对剧目内容,人物形象、艺术特色、舞台表现的追求。同时地方财政薄弱的,投入过小的,无法争取更高层次舞台,导致边缘化,草台化,步步维艰。艺术创作审美上,由于地方投入过小,必须依靠演出市场的弥补,导致了艺术生产审美上出现了误差,割裂了传统戏曲的审美追求和普通百姓的审美观以及传统价值观和道德观。片面追求市场,忽视了剧目本身的思想性、艺术性。追求搞笑,迎合三俗,使戏曲本身所承担文化传播使命出现偏差。无法起到感动、感化、感染人的作用。

  (四)人才缺乏是目前戏曲发展最关键问题。近年来文化事业的飞速发展,对戏曲人才的需求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黄冈的戏曲人才培养主要依托黄冈市艺术学校等大专院校及引进的优秀人才,远远不能满足需要,随着知识更新加快,戏曲人才更是出现了青黄不接乃至断层的局面,此外由于戏曲市场低迷,工资待遇等问题,人才大量流失,特别是在戏剧编、导、音乐、舞美等方面人才缺乏严重,甚至威胁到了一个剧种的发展。


  三、意见和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积极改善地方戏曲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首先,省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在引导地方戏曲的发展过程中,要克服片面地追求弘扬主旋律、片面地追求获奖的现象,正确地理解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的关系。

  (二)定级保护,重点扶持。省文化主管部门可将地方剧种分级、定级并纳入到保护名录,如将东路花鼓戏、文曲戏、东腔戏列入省级保护的地方戏曲等;在此基础上,根据剧种分布情况,艺术特色,影响力等多种因素,研究制定好评估体系,确定重点剧团和一般剧团名录,以便重点扶持和分类指导。

  (三)深化改革,整合资源。加快文艺院团体制和机制改革步伐,发挥市场对艺术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在剧种发源地的市或县建设该剧种的艺术生产研究基地,以发挥其根基深厚、受众面广的优势,逐步实现同剧种多剧团的资源整合与结构优化。

  (四)建立机制,培养人才。培养高层次、高质量的戏曲艺术人才,加强对地方戏曲艺术的研究。可将地方戏曲文化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的课程体系,培养少年儿童对地方戏曲的兴趣,使之成为地方戏曲将来的固定受众。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辟专门栏目、频道、频率等,加强对地方戏曲的宣传、介绍,努力营造有利于保护和扶持地方戏曲的舆论氛围。

  (六)创造条件,出台政策。制订和完善经济政策、社会保障政策、艺术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政策等,促进地方立法,明确地方戏曲在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保护和扶持的范围、职责、经费来源、各项保障、奖罚措施等,保证地方戏曲事业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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